【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统计数据)
添加时间:2021-06-15 点击量:1534
【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统计数据)
2021年6月1日,黑龙江省统计局公布 2020年度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的规定,即日起,黑龙江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丧葬费均按照新标准37277元进行计算。
黑龙江省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31115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6168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0397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12360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74554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最后,恳请大家做一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和“点赞”,拜托了!
黑龙江马罡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学士学位,高级律师职称,牡丹江律师协会理事,牡丹江优秀律师,省律协文体事务委员,黑龙江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巾帼维权志愿者,律师奖励与惩戒委员会委员,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牡丹江市仲裁委委员,牡丹江劳动人事兼职仲裁员,医疗调解委员会委员,消协律师服务团律师,宁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农工党党员,法学会会员,牡丹江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 牡丹江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牡丹江最美政法卫士.
黑龙江马罡律师咨询热线:0453—6285005、15304537928;13836361707
地址:牡丹江市阳明区政府阳明四路南300米。
微信号:hljmaganglawyer
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免责声明】:
“黑龙江马罡律师事务所”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
本文经由微管家编辑上传,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下一篇:禁止“师生恋”!新颁布一个规定,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