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请求撤销婚姻
添加时间:2020-08-13 点击量:1145
每日一“典”: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请求撤销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伴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
配偶享有婚前病史的知情权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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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万紫千丨制图:程国维丨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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