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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

添加时间:2020-07-29 点击量:14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二百八十二条。

 

小区电梯内,广告天花乱坠。
这些广告的收益应归谁所有?
杜绝“糊涂账”,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万紫千丨制图:吕韶文丨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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