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未成年人遭性侵,18岁后仍可诉讼
添加时间:2020-07-24 点击量:1567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百九十一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遭受过性侵害的未成年人
成年后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请看民法典的相关条款: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万紫千丨制图:吕韶文丨编辑:程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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