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专题

马罡律师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专题 >> 案例分析

电梯发生事故,物业服务公司要负举证责任吗?

添加时间:2013-03-29 点击量:4721

1电梯发生事故,物业服务公司要负举证责任吗?
东安区王女士:我家住在东安区一个高层住宅楼,1月份,我在乘电梯下楼时,电梯发生故障,上下升降多次,我因此站立不稳,撞伤了腰。我起诉到法院,物业公司在有监控录像,但是拒绝提交,他们有证明责任吗?
马罡律师: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规定,没有正当理由,持有证据的当事人拒不提供证据,可推定有过错。物业服务公司有电梯监控录像,但拒绝提供,可推定为录像内容对物业服务公司不利,该公司存有过错。


2离婚分割房产后,房子升值能要求重新分割吗?
鸡西马女女士:我在2011年11月份与前夫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约定:共同购买的房屋由前夫所有,作为补偿前夫给我10万元。在2012年,前夫将楼房作价50万元出售他人,我认为离婚协议书对房屋的估价是35万元,但实际价值约为45万元,我可以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为由主张协议无效吗?
马罡律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及内容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有效。


3职工自愿不要单位办理养老保险而事后反悔的,单位应当补办养老保险吗?
西安区张经理:我们单位去年8月份招聘了一批工人,他们主动提出不要企业办理养老保险,而要求将这笔养老保险费以工资的形式发给他们。但现在他们反悔了,要求公司为他们补办养老保险,我们当初是有过协商意见的,并且费用已经包含在工资中发了,我们可不可以不补办。
马罡律师:法律规定了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以当初“员工自愿不办理”为理由而没有办理,员工有权利要求企业补办养老保险。而且,用人单位为员工补缴养老保险应当从员工进单位之时补缴。

上一篇:无偿帮助他人接亲,在回家途中,将他人撞伤,可否要求受益人偿还?
下一篇: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