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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帮助他人接亲,在回家途中,将他人撞伤,可否要求受益人偿还?

添加时间:2013-03-29 点击量:5380

1无偿帮助他人接亲,在回家途中,将他人撞伤,可否要求受益人偿还?
海林王某:我哥哥帮他朋友接亲,没收取任何费用,在接完亲回家的途中,发生事故,将别人撞伤。对于这些损失,我们可以要求受益人李某赔偿吗?
马罡律师:王某的哥哥与李某双方已经形成义务帮工的法律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柴河张先生:我从李女士处买了一套房屋,签订了房屋购房合同,并交纳了定金,李女士的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现在由于房价上涨,李女士起诉到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合同会无效吗?
马罡律师:我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上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劳动者在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工伤保险责任承担。
阳明区王女士:我有两份工作,上午在物业公司当清洁工,下午在一家饭店当洗碗工,我在早上7点多上班途中遇车祸了,交警认定我无责任,现在我应当向哪个单位要求赔偿。
马罡律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同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所以王女士应当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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