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实施)最高法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添加时间:2016-07-26 点击量:3424
为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最高法发布民诉文书规范和样式中国网7月5日讯 (记者胡永平)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并将于8月1日实施。 《规范》和《样式》的出台,旨在为解决审判实践中大量的证据罗列、举证质证过程描述造成判决书冗长,主次不明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最高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民一庭庭长程新文、研究室副主任郭锋介绍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最高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主持此次新闻发布会。此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对1992出台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中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进行的修订和扩充。新增加的诉讼文书样式主要是对民事诉讼法、民诉法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新制度、新类型案件,如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小额诉讼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制定了相应诉讼文书样式。此外,还收录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港澳台地区司法协助案件重要的诉讼文书样式。据悉,诉讼文书包括法院制作和当事人参考使用两大类。此次发布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中,民事裁判文书样式主要体现出五方面的特点:第一,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突出不同审级特点。明确要求判决书应当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说明法庭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理由。强调裁判文书制作要从完善审级制度出发,明确一审判决书应当把重点放在认定案件事实和确定法律适用上,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审判决书应当把重点放在解决事实争议和法律争议的说理上,实现二审终审;再审判决书应当把重点放在依法纠错、维护司法裁判权威上。第二,提出对裁判文书说理的具体要求。根据不同审级功能确定裁判文书说理重点。说理应当做到繁简得当,加强对复杂、疑难、新型、典型、有争议、有示范价值等案件的说理,简化简易、小额、无争议案件裁判文书的制作。紧扣案件事实和法律争议,对证据采信理由、案件事实认定理由以及解释法律根据和案件事实具有法律上逻辑关系的理由等予以充分论述。第三,明确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标准。根据案件不同类型和不同审级要求实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及时保证当事人权利的实现,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根据案件不同类型,分别制定了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裁判文书样式;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设计了要素式、令状式和表格式的简单裁判文书样式,以便减轻办案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工作量,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第四,优化裁判文书体例结构。审判实践中,一些民事裁判文书事实查明部分和本院认为部分内容重复,证据列举、质证和认证过程表述篇幅过长。这次修订明确事实查明部分为法院查明的事实,可重点围绕案件的基本事实,特别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展开,要说明事实认定的结果、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理由;本院认为部分关键是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照法律规定,明确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阐述原告请求权是否成立,依法应当如何处理。明确对当事人有争议的或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事实和证据,应当简要交待当事人举证、质证情况,重点写明法院认证过程;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或不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事实和证据,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处理。第五,规定裁判文书事实部分增加争议焦点。《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4项的规定,明确要求裁判文书事实部分增加争议焦点的内容。争议焦点是法官归纳并经过当事人认可的关于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争议的关键问题,既是庭审的主要内容,也是制作裁判文书的主线,方便组织证据认定、事实认定和说理部分的论述。此外,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可以不列争议焦点。此外,《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从管辖、回避、诉讼参加人、证据、调解、保全和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一审普通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等二十二个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了参考文书样式105个。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为了帮助当事人解决起草诉讼文书的困难,提供给当事人制作诉讼文书样式的一些基本要素作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解读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及发布实施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杜万华
一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背景、过程和意义
全国法院目前适用的主要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于24年前。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文书在内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实现了诉讼文书规范化、统一化。此后,又相继出台民事诉讼证据、简易程序、申请再审、执行以及破产、涉外海事诉讼等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92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颁布,对人民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引导当事人制作民事诉讼文书,规范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20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事审判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变化,原有文书样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和司法审判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诉讼类型的增多,当事人参考使用诉讼文书类型较少,内容简单,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二是随着民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推进,各地区、各审级法院对裁判文书制作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要求,导致裁判文书格式不规范、不统一,要素不完备,质量参差不齐。三是相当一部分以解决权利义务争议为目的的裁判文书缺乏对案件审理、争议焦点、裁判理由的充分说明或论证,没有很好发挥使当事人“服判息讼”作用。四是有的裁判文书逻辑、结构不清晰,重复内容多,证据罗列多,法条照搬多,裁判文书冗长。五是一部分裁判文书未能反映审级特点和繁简分流要求,该繁不繁,该简未简,不规范、一刀切的现象广泛存在,裁判文书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六是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增加了新的诉讼制度和案件类型,原有文书样式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七是随着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质量有更高的期待,更高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为适应我国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全国四级法院裁判文书有益做法、反映近年来审判方式改革和裁判文书改革经验,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现有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进行修改、补充、整合、规范,以之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成为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任务。2015年2月,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完成以后,与该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同步进行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工作进入了快车道。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环资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改办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分工,加快了文书样式修订、起草工作。先后五易其稿,共修订、起草诉讼文书样式568个,其中人民法院用文书样式463个,当事人参考文书样式105个。为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指导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我们还起草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2016年2月22日,周强院长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两个文件,并责成小组办公室根据审委会意见,对文书样式进行文字修改和技术处理后发布实施。
这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具有重要意义。诉讼文书包括法院制作和当事人参考使用两大类。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诉讼活动,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反映诉讼结果的最重要载体;是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体现;是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司法产品。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裁判文书样式,为全国四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提供一体遵行的标准化文本,既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的最好体现。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诉讼文书样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制作诉讼文书困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通过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客观上起到释明作用,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上一篇:5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作出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解读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及发布实施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杜万华
一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背景、过程和意义
全国法院目前适用的主要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于24年前。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文书在内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实现了诉讼文书规范化、统一化。此后,又相继出台民事诉讼证据、简易程序、申请再审、执行以及破产、涉外海事诉讼等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92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颁布,对人民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引导当事人制作民事诉讼文书,规范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20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事审判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变化,原有文书样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和司法审判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诉讼类型的增多,当事人参考使用诉讼文书类型较少,内容简单,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二是随着民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推进,各地区、各审级法院对裁判文书制作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要求,导致裁判文书格式不规范、不统一,要素不完备,质量参差不齐。三是相当一部分以解决权利义务争议为目的的裁判文书缺乏对案件审理、争议焦点、裁判理由的充分说明或论证,没有很好发挥使当事人“服判息讼”作用。四是有的裁判文书逻辑、结构不清晰,重复内容多,证据罗列多,法条照搬多,裁判文书冗长。五是一部分裁判文书未能反映审级特点和繁简分流要求,该繁不繁,该简未简,不规范、一刀切的现象广泛存在,裁判文书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六是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增加了新的诉讼制度和案件类型,原有文书样式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七是随着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质量有更高的期待,更高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为适应我国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全国四级法院裁判文书有益做法、反映近年来审判方式改革和裁判文书改革经验,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现有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进行修改、补充、整合、规范,以之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成为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任务。2015年2月,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完成以后,与该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同步进行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工作进入了快车道。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环资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改办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分工,加快了文书样式修订、起草工作。先后五易其稿,共修订、起草诉讼文书样式568个,其中人民法院用文书样式463个,当事人参考文书样式105个。为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指导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我们还起草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2016年2月22日,周强院长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两个文件,并责成小组办公室根据审委会意见,对文书样式进行文字修改和技术处理后发布实施。
这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具有重要意义。诉讼文书包括法院制作和当事人参考使用两大类。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诉讼活动,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反映诉讼结果的最重要载体;是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体现;是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司法产品。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裁判文书样式,为全国四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提供一体遵行的标准化文本,既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的最好体现。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诉讼文书样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制作诉讼文书困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通过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客观上起到释明作用,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下一篇:航班机坪延误超3小时须安排旅客下飞机《航班正常管理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